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改善护理与健康学院教职工的福利,做好工会会员的福利及参与各项活动的奖励工作,关心工会会员生活,增强凝聚力,向心力,营造温暖的教工小家,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
学院工会会员。凡我院在职工作人员,经过会员申请并获得校工会批准成为工会会员后,即可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。
二、福利发放和活动奖励标准
1、教职工结婚庆贺:学院教师结婚(符合婚姻法),院工会送礼金300元以示庆贺。
2、教职工生育祝贺:学院教师及配偶生育子女(符合生育政策),院工会送礼金300元以示祝贺。
3、患病教职工慰问:学院教师因患病住院期间,由学院工会以及有关部门到医院看望并购买慰问品,慰问品金额每人300元;学院教师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,自付医药费用一年超过20000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,学院补助1000元,同时向学校申请大病补助。
4、丧葬吊唁慰问:在职教职工逝世,丧事应依法依规,从俭从简,学院工会以及有关部门协助当事人亲属办理丧事等事宜,并一次性发放葬慰问金2000元。教职工的亲属(包括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岳父母、公婆)去世,一次性发放慰问金500元。
5、退休慰问:凡是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,学院工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欢送,并购买纪念品一份,纪念品金额每人500元。
6、节日慰问:
(1)三八妇女节,每位女教师300元标准慰问品,每位男教工200元标准慰问品。
(2)六一儿童节,会员子女(15周岁以下)每位慰问金100元。
(3)根据学院工会福利费的收支情况,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。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品金额总计不得超过2000元,慰问形式主要是发放实物。
7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:教职工代表学院参加上级工会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,按照活动竞技激烈程度分两大类给予补助和奖励,一类是篮球、排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等竞技激烈程度强的,每人按500元标准补助(包括统一购买服装),若进入第二轮决赛,再按同额补助;第二类是健身操、毽球、跳绳、呼啦圈、双升、象棋、围棋等竞技激烈程度弱的,每人按200元标准补助(一般不统一购买服装),若进入第二轮决赛,再按同额补助。
8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:学院每年在3月(拥抱春天)、5月(5.12护士节)、10月(摄影比赛)、12月(师生运动会)组织4次文体活动,参加3月、5月、12月的活动的会员按每人200元标准奖励;摄影比赛,经学院全体会员评选,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按每人500、400、300元标准给予奖励。
三、经费来源
学院工会会员缴纳会费、学校工会下拨福利费、学院创收业务费等经费。
四、以上未涉及到的福利项目和活动奖励项目,由护理与健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。
五、本办法需经学院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通过,报校工会备案。
六、本办法自通过时日起执行,本办法解释权在护理与健康学院。
河南大学护理与健康学院
2018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