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、严明纪律、改进作风,6月12日,学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议,专题学习党的“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”。学院全体党委委员、党支部书记参加,挂职干部方明月列席会议,会议由院党委书记谢纳泽主持。
副院长陈超然、李博分别领学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编第十章、第十一章内容“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”“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”。
随后,谢纳泽带头作研讨发言,汇报自己的学习思考和心得体会。他表示,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,作为党员领导干部,要带头严守工作纪律,主动作为、带头担当,既当“指挥员”又当“战斗员”。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,作为党员领导干部,要带头端正生活作风,切实做到修身律己、充满正气,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,追求高尚情操。
接着,其他党委委员、教工第三党支部书记曲直、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赵慧杰逐一发言,结合工作、思想、生活实际进行汇报交流。大家一致表示,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立足本职,主动作为,按程序办事;要率先垂范,严格要求自己,做遵规守纪的表率。
谢纳泽在总结发言中,肯定了大家的学习收获。他表示,贯彻落实党的“六项纪律”,学习是基础、自律是关键、监督是保证。遵守工作纪律贵在主动,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校党委部署要求,恪尽职守、真抓实干,干在前、干在先,履职尽责、担当作为,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。遵守生活纪律贵在自律,要坚持严以修身、严以律己,不攀比、不虚荣、不浪费,勤俭办事,艰苦创业。